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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挂: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做好今年第14号超强台风“灿都”防御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1-09-11 12:00:00 来源: 点击:1205次

关于做好今年第14号超强台风“灿都”防御工作的通知

传真电报〔2021〕51号  来源:省应急管理厅防汛抗旱处 

发布日期:2021-09-10 21:01 

今年第14号超强台风“灿都”今天(10日)14时其中心位于我国台湾省宜兰县东南方向约840公里的洋面上,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7级以上。为应对超强台风“灿都”,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,省委书记袁家军作出指示:“迅速行动,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”;省长郑栅洁指示:“密切关注,防御准备工作要周全,有序应对”;陈金彪常务副省长要求加强监测研判,早预警、早部署,积极有序做好防范应对。省气象台已于10时发布台风消息,省防指于12时启动海上防台风应急响应。

为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要求,切实做好我省台风“灿都”防御工作,现通知如下:

一是思想上绝不能松懈。台风“灿都”强度强、能量大、路径变化不定。各地特别是沿海温州、台州、宁波、舟山、嘉兴等设区市、各县(市、区)防汛责任人要放弃周末休息进岗履职,不麻痹、不松懈,从最不利情况出发,全力做好迎战台风的全面充分准备。

二是抓紧临战隐患排查整改。利用台风影响前的窗口期,对照“八张风险清单”,开展一轮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改。加强巡查检查特别是对受“烟花”台风影响还没修复的2937处水毁工程的临灾排查;82条231公里结构缺陷海塘和非标准海塘要及时关闭沿塘旱闸、封堵海塘缺口,严防潮水倒灌,重点巡查;病险水库山塘要严格执行“险库放空,病库限蓄”制度;城市防洪排涝工程设施要再检查、再维护。加强对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,在台风来临前及时完成整改或落实临时防汛措施。有关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于12日上午9时报省防指办。

三是紧盯海上安全。做好渔船回港避风工作,沿海各地要督促渔船回港避风,及时组织沿海养殖人员上岸。截至10日16时,海上底拖网禁渔线以东渔船3317艘,其中北纬28°以南海上渔船360艘(舟山2,温州228,台州130),北纬28°以北海上渔船2957艘(舟山1327,宁波162,温州89,台州1378)。省农业农村厅要根据台风动态滚动会商,及时作出部署。特别关注无动力船和扣押船等重点船舶的风险管控,浙江海事局、浙江海警局、宁波海事法院等单位要逐船落实195艘扣押船只的管控措施,全面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,对其他非浙江籍渔船和商船加强管控,对在港靠泊的250米及以上的大型矿砂船、集装箱船等要提前采取拉离码头到安全水域避风的措施,有序停止海上施工和港口生产作业。

四是切实抓实人员转移准备。各地各部门做好小流域山洪、地质灾害、城市内涝和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人员转移准备。避灾安置场所要做好随时启用准备,相关生活保障措施落实到位。特别是温州、台州、宁波、舟山、嘉兴等地的1.65万特殊人群,要按照“一户一策”要求做好人员转移。

五是细化极端情况下的应对举措。各地要重视在紧急情况下依法采取停学、停工、停业、停运等措施方案的研究和落实,确保社会稳定有序。沿海各市防指要做好“四停”的程序、流程,明确何时、何区域、何部门采取“四停”等措施的指导意见。

六是做好抢险力量物资前置。各地要针对重点危险区域和薄弱环节,科学预置抢险救援力量和抢险物资,随时投入抢险救援。要加强对卫星电话、排水泵、发电机等设施设备维护,确保战时能用;海上4艘东海救助局专业救助船和134艘社会拖轮要根据台风发展态势,提前科学布防,做好救援准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