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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全省行业先进集体的通知

时间:2017-06-30 09:00:00 来源: 点击:1046次

各会员企业:

近年来,在省经信委、省民政厅的正确领导和地方政府工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,浙江铸造行业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企业效益为中心,经过30 多年的快速发展,取得了巨大的成就,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,对推动我省行业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。为彰显铸造行业的精神风貌,弘扬担当与付出的行业奉献精神,汇聚行业发展正向能量,实现浙江铸造的由大到强,为表彰先进,树立榜样,弘扬正气,激发广大干部员工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浙江省铸造行业协会、浙江省机械工程学会铸造分会拟在“2017浙江铸造年会”期间,隆重表彰全省行业先进集体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印发给你们,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,坚持以企业业绩、行业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,推荐的企业要具有代表性、先进性和示范性。推荐企业要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起责任。

省铸协、省铸造学会将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,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,公示评选结果(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)。一律不向评选单位收取任何费用。

联系: 省铸协秘书处会员和精铸事务部

潘红霞  手机:13186959888

           E-mailjhcphx@163.com

    手机:15868133038

           E-mailzjfoundry008@163.com

地址: 杭州市大学路高官弄9

邮编: 310009

           浙江省铸造行业协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浙江省机械工程学会铸造分会

           2017630


全省铸造行业先进集体评选条件

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诚实守信;领导班子坚强有力,团结好、作风正;重视组织建设,有良好的学习、生产和经营氛围;认真履行社会责任,积极参与公益事业,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;文明安全生产,近5年来无重大质量投诉和安全事故,授予致力于促进绿色铸造和产业发展的生产企业、科研院所、高等学校,企业家做出突出贡献并被当地政府部门嘉奖产品荣获省、市和行业科技成果奖,近三年年销售超过1亿元的生产企业、关心爱护行业组织及加强企业自身建设,工作成效卓著,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、凝聚力和公信力法人组织。

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:

一、 自主创新能力强,在完成重大技术装备研制、关键性技术攻关、消化吸收引进技术和再创新方面有突出成绩和贡献;

二、 产品质量、产品竞争力和更新换代能力强,经济效益居全国同行业或本省前列;

三、 在企业改制、资产重组、优化组织结构,加强内部管理,转换经营机制,深化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;

四、 在节能减排、环境保护等方面居全国同行业领先地位;

五、 在企业文化、品牌文化建设,职工思想、作风、廉政建设以及企业人才建设、职工教育培训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;

六、 在其他方面成绩显著的。